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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第四检查分局创新监管方式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4-09-22     来源: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省药监局第四检查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局关于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提升科学监管能力的工作要求,创新监管理念,以测促学,以学促规范,推动辖区药品流通企业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范意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目标引领。制定《第四检查分局创新监管方式推动辖区药品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督促、引导辖区药品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人准确把握药品质量管理法定义务和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明晰岗位法定职责义务和工作规范要求,其他从业人员普遍提高法治意识,持续提升全员合法合规管理水平,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日常检查发现的易发多发问题,针对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仓储物流人员、计算机信息员、销售员等不同岗位的岗位要求,分类拟定试卷,随机抽取部分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集中闭卷测试,督促企业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依法依规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围绕组织学习、抽查测试、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工作实施,测试成绩按照A、B、C三个等次进行通报,对C等次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并实施约谈。日前,第四检查分局组织辖区10家药品流通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了首场现场测试,考前统一制作试卷、监管人员全程监考、考后集中评分阅卷,考试全流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参加首场现场测试的10家企业成绩均为A。下一步,第四检查分局将常态化组织企业开展测试,持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力确保辖区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贾晓晶  解祖声)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yjxw/202409/t20240911_96521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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